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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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上级有关审计的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并执行学校内部审计文件制度,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3.草拟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和评价:

(1)学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管理情况。

(2)重点投入资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聚焦绩效,重点审查资源投入绩效。

(3)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

(4)对学校内部控制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监督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

(5)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重大政策情况。

(6)学校基建和修缮工程的内部控制及其业务活动管理情况。

(7)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4.负责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公开和审计结果运用。

5.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6.负责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7.负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8.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