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惊蜇刚过,阳光变得更加亮丽,垂柳嫩黄的芽苞扮上随风飘逸的曼妙舞姿,让人赏心悦目;迎春花急不可待地绽开笑脸, 迎接春的到来。在这生机盎然的春天里,一个个审计项目如同一粒粒花的种子,一个个审计组如同一名名辛勤的园丁,精心培育着每一粒种子,让它们生根萌芽、茁壮成长、花蕾含苞,直到百花烂漫。
对全区2010年度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是长清区审计局当年十分重要的项目,这粒沉甸甸的种子交给了行财科三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审计组。铿锵三人行,他们使用计算机现场审计系统对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数据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筛选,锁定延伸调查单位12个。通过延伸调查,发现某单位出纳人员涉嫌挪用非税收入的线索,经移送司法机关查处,2012年1月区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该名人员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涉案金额125.30万元。
非税收入分析模型发现疑点
审计组对该区非税收入征收流程进行了详尽的调查,群策群力,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定了从财政部门入手,在掌握全区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的基础上,对非税收入管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建立非税收入分析模型的工作思路。
分析模型需要的数据表主要有:非税收入票据领购明细情况表(包括领购号码、领购时间、领购单位、领购人员等字段)、核销明细情况表(包括核销号码、核销时间、核销单位、核销人员、票据使用情况等字段)、收缴明细情况表(收缴单位、收缴号码、收缴金额、收缴时间、收缴项目等字段)。
分析模型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领购核销号码模型,即非税收入票据领购号码数据应大于等于核销号码数据,二是核销与收缴票据号码模型,即作废以外的正常使用后核销的票据号码数据应等于非税收入收缴明细情况表中的号码数据,三是收缴金额与估算金额模型,即按收缴单位汇总收缴金额(设为Z),再除以收缴票据张数(设为P1),得到收缴单位平均每张票据收缴金额(设为J1);该单位正常使用后核销票据张数设为P2,J1*P2为估算收缴单位全年收缴非税收入金额J2,将J1与J2差距较大的作为延伸调查对象。
审计组成员兵分三路,一路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票据领购号段信息还原全部领购票据号码及领购单位、时间等信息,制作票据领购情况表;一路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票据核销号段信息还原全部核销票据号码及核销单位、时间等信息;一路则使用数据库语言建立分析模型。领购、核销明细情况表的制作花费了15个工作日。“春耕”是艰辛的,基础工作单调、量大,审计组成员朝夕与计算机相处,人变得沉默起来,工作氛围有一些压抑,工作间隙成员们愉快的交流没有了,每个人的脸都绷得紧紧的。
“春耕”过后,审计组投入到紧张的模型分析中去,反复筛选数据、多角度进行分析,播下了希望的“种子”。经过分析,审计组锁定12个延伸调查对象,A单位便是其中的一个,该单位票据核销号码与收缴号码严重不符,非税收入全年估算收缴金额与实际收缴金额差距出乎意料的大。“种子”开始发芽,审计组成员深深地松了一口气,相互会心地笑了起来。
第一次较量:不动声色的现金盘点
夜长梦多,审计组决定首先延伸调查A单位。为避免打草惊蛇,审计组采取了送达审计方式,并向A单位说明是12个延伸单位中的一个。审计组调取了A单位2010年度会计资料和财政票据存根,同时对现金进行了盘点,对银行存款进行了核对,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现金盘点时,A单位的会计衣着普通,两眼炯炯有神,举止大大方方,热情接待了审计组,还主动向审计组介绍了工作情况,以及非税收入收缴流程,说:“要什么资料仅管给我说,第一时间都送到。”A单位的出纳穿着时尚,身材较为胖大,却摆出一副抵触的面孔,先是以A单位领导没有对盘点作出指示为由拒绝盘点。审计组说明这是例行盘点, A单位领导已经指示有关人员配合审计。为了打消出纳的顾虑,审计组还是陪着出纳一起向A单位领导汇报了审计要对现金进行盘点的情况。A单位领导明确指示出纳要配合工作。出纳无话可说,打开保险柜,说:“都在这里呢,想看什么就看吧。”在审计组的监督下,出纳对现金进行了盘点。
盘点发现,现金长款3000多元。出纳平静地解释说:“为了方便缴款人,个别金额小的非税收入收取现金,同时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票据,再汇总向国库缴纳,一般是一天向国库缴纳一次,长款是因为收取非税收入现金还未向国库缴纳。”
审计组查看了当天开具的非税收入票据,票据金额与长款金额相同。审计组又向出纳询问了票据管理情况,出纳大包大揽地说:“领导信任我,由我负责领购、使用、核销票据。”听了出纳的话,会计的脸色略微沉了一下,又回复了正常。
审计组要求出纳、会计在库存现金盘点表上签字,并尽快将非税收入3000多元上缴国库。出纳一再表示单位领导和会计都知道收取现金的情况,记账时会计还对非税收入的收缴金额进行核对;财政部门监管严格,每次领购、核销票据都会核对相关情况,不会有错。出纳还拿出了领购、核销票据的表格,逐项向审计组说明有关情况,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审计组不动声色地听着出纳的话,心里的疑惑更大了。A单位存在财政票据内部控制漏洞,票据管理所有环节均有一人完成;收取的非税收入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票款分离”,出纳经手非税收入现金,收入都上缴国库了吗?没有上缴的收入去哪儿了?是集体行为,隐藏收入形成小金库,还是进行集体私分?是个人行为,当事人怎么会采取如此低级的手段,这样的手段为什么会得逞?
第二次较量:紧张沉默的票据核查
现金盘点结束后,审计组回到审计局,带着疑惑对A单位报送的2010年度近3000份财政票据存根进行了详细核查,主要是根据领购情况核对管理的财政票据是否完整,根据财政票据存根核对票据记账联入账情况。
思路并不复杂,但工作量却很大。设计好表格,在计算机上重复机械地录入票据存根号码、开具金额、开具时间、缴款人等内容,使用计算机审计系统与从财政部门取得的A单位票据领购情况表、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表进行比对,在检查入账情况的同时,检查票据缺失情况。
审计组按票据使用时间进行分工,一干就是七天,紧张忙碌的七天,审计组成员都在沉默,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查明真相成为压在他们心头的一块大石头。
经过核查,发现有问题票据800多份,主要表现为票据五联已开出,无收据联,其他四联全,共涉及票据开具金额达到51.7万元;此外还有票据五联缺失,或收据联缺失,无法确定开具金额的现象。
审计组向局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在审计局分别约谈了A单位主要负责人、出纳、会计,一是要求其及时提供全部票据资料,说明收据联的去向;二是表明如果存在问题,应争取主动。
对此,A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头雾水,说:“资料不全,让他们继续提供。收据联都给缴款人了,这还用问,收人家钱当然要按照规定给人家开票据了。”出纳却大大咧咧地说:“报送时间要求很紧,票据没报全。”会计严肃地反映:“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以及票据和收取非税收入,出纳作好自己的收支凭证交给我,我只是核对了每一个凭证的金额,其他不是我的职责,与我无关。”
A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纳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特别是出纳仍然存在蒙混过关的想法,以第一次资料报送匆忙导致不完整为由,进行了第二次报送。
A单位第二次报送票据近500份,其中有问题的票据300多份,仍然表现为票据已开出,无收据联,其他四联全,共涉及票据开具金额26.1万元;此外还有票据五联缺失,或收据联缺失,无法确定开具金额的现象。
第三次较量:非税收入都去哪儿了
第二次票据核查结束后,审计组仍在审计局分别约谈了A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出纳。先向A单位负责人提出明确的问题:收取的非税收入77.80万元不入账,存放在哪里?A单位主要负责人瞪大了眼晴,大呼:“我们收取的非税收入都上缴国库了啊。再说我们一年收取的非税收人总额也就90多万元,怎么可能有这么多不入账呢?”审计组把票据核查情况全盘托出。
面对详实的核查情况,A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额头和鼻尖上冒出了细小的汗珠,再三强调自己确实不知道详情。出纳则没有了先前的自信,小心翼翼地说:“收入确实没有收上来,由于某项工作中缴款当事人必须出示收据,就把收据给了缴款当事人,送了人情,这些事情是我自己做的,怕领导知道了批评我,一直没向领导汇报。”审计组要求A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纳分别就票据核查情况签字认可并作出书面说明,两人均予以配合,随后审计组结束了约谈。
审计组立即召开讨论会,研究下一步调查方向。去A单位再进行一次现金盘点及相关检查是不可能的,如果不上缴非税收入是A单位的集体行为,他们看到核查结果后会立刻销毁有关证据,上次现金盘点也没有发现“小金库”疑点。目前,出纳是唯一突破口,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出纳都会是其中的当事人,先证实出纳反映情况的真假。
A单位未记账票据填写的缴款人既有法人又有个人,既有行政事业单位又有企业,其中个人缴款人只留有姓名,无其他信息,有几个熟人不收钱是可能的,几百个人都不收钱、均是出纳的熟人这种现象是不可能存在的,但取证难度很大。审计组决定以缴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为切入点进行调查。缴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均反映票据收据联收到后入账,相关资金缴给了A单位出纳,这说明A单位出纳说谎了。
第四次较量:出纳被移送查处
审计组第三次约谈A单位出纳,将对缴款人的调查情况摆在桌子上,让出纳自己看。出纳二话没说,表示立即补缴没有上缴的非税收入,并说明这是个人行为。A单位出纳第一次补缴非税收入近40万元。由于还有11个单位有待延伸调查,按审计实施方案完成审计任务的压力很大,加上A单位出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以及审计手段有限,无法进一步查实;审计局就此问题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2011年6月,按照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区纪委查处。后来,区纪委移送区检察院查处。2012年1月,区法院开庭审判此案。法庭上,出纳本人瘦了好几圈,开庭时泪流满面,懊悔不已。最终A单位出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有3年;A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回想本案中的点点滴滴,作者感触颇深。一是为了一己私利,A单位出纳不惜以身试法,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丢了工作和饭碗,得不偿失。二是单位内部失控是本案的一大特点。A单位的财政票据以及非税收入收取流程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漏洞,致使违纪违法问题长期“潜伏”。出纳违法问题最初发生在2004年,截至审计移送日作案时间长达7年之久,未能及时发现。三是财政票据领购核销监管有待加强。监管内容还要进一步细化,特别是核销环节,在核销票据号码同时,应认真监督票据开具金额和入账情况。四是应不断完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功能有待完善,应实现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数据自动对比,疑点自动生成,减轻监管人员工作压力,提高监管效率。五是在本案例中,计算机审计提高了筛选延伸调查对象的准确性,变“大海捞针”为“有的放矢”。六是审计应全面覆盖。A单位是某部门的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只有7人,在六年审计中都没有将其作为审计对象,如果早几年实行审计全覆盖,应能及时发现这个问题,不至于酿成大错。
题为《较量》的案件披露至此结束。然而,只要有财经违纪违法问题存在,审计较量永远不会结束。